1.中華民國六十三年一月八日財政部(63)台財關字第 10151 號函訂定
發布
2.中華民國六十八年三月十二日財政部(68)台財關字第 12382 號函准
予修正備查
3.中華民國六十八年七月十九日財政部(68)台財關字第 17861 號函修
正發布
4.中華民國七十二年十月二日財政部(72)台財關字第 24650 號函准予
修正備查
5.中華民國七十五年六月二十八日財政部台財關字第 7555808 號函准予
修正備查
6.中華民國七十五年八月十二日財政部台財關字第 7563575 號函准予修
正備查
7.中華民國七十六年一月二十七日財政部台財關字第 7605057 號函准予
備查
8.中華民國七十六年七月十八日財政部台財關字第 760066591 號函修正
發布
9.中華民國八十五年六月六日財政部台財關字第 850269084 號函修正發
布
10. 中華民國八十五年六月十四日財政部關稅總局台總局緝字第 8510509
2 號函修正發布
11.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三月九日財政部關稅總局臺總局緝字第 093100330
7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9 點
12. 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二月二十三日財政部關稅總局台總局緝字第 09510
037201 號令增訂發布第 10 點條文;並自九十五年三月一日起施行
13. 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五月二十二日財政部關稅總局台總局緝字第 09810
107551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0 點;並自即日生效
14. 中華民國一百年九月十九日財政部關稅總局台總局緝字第10010197801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9 點
15. 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八月八日財政部關稅總局台總局緝字第10110168761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第三點
16. 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十月四日財政部關務署台關緝字第 1021011772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0 點;並自即日生效
17. 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六月五日本署於103年6月5日財政部關務署台關緝字
第1031012163號令修正發布第四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