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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空運出口貨物跨關區一段式通關作業規定
公發布日: 民國 91 年 10 月 16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6 年 04 月 14 日
發文字號: 台關業字第1061007479號 令
法規體系: 財政部關務署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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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十月十六日財政部關稅總局台總局徵字第 91106936
  號公告訂定發布全文 14 點;並自即日起施行
2.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七月二十八日財政部關稅總局台總局徵字第 0920105
  155 號令修正發布第 6、11  點條文;並自九十二年七月二十九日上午
  八時起施行
3.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十月四日財政部關務署台關業字第 1021021986 號
  令修正發布全文 14 點,名稱並修正為「空運出口貨物跨關區一段式通
 關作業規定」;並自一百零二年十月七日起施行
4.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四月十四日財政部關務署台關業字第 1061007479 號
  令修正發布」;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