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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自動櫃員機轉帳納稅細部作業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91 年 08 月 14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0 年 12 月 29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字第11004703450號 令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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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91年8月14日財政部台財稅字第 0910452940 號函訂定發布全文19點;並自即日起實施
2.中華民國99年4月16日財政部台財稅字第09904511970號函修正分行第1點、第2點、第4點、第6點、第15點、第18點、第19點規定
3.中華民國107年10月30日財政部台財稅字第10704647790號函修正分行第3點、第4點、第8點、第9點及第12點規定
4.中華民國110年12月29日財政部台財稅字第11004703450號令修正第15點規定,並自111年1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