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國有埋沉財產申請掘發打撈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 59 年 03 月 27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92 年 10 月 08 日
發文字號: 院臺財字第0920039492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
法規功能按鈕區
1.中華民國59年3月27日行政院(59)台財字第 2585 號令訂定
2.中華民國92年10月8日行政院院臺財字第 0920039492 號令修正
3.中華民國101年12月25日行政院院臺規揆字第1010154558號公告本法相關條文
  所列屬財政部「國有財產局」之權責事項,自102年1月1日起改由財政部「國
  有財產署」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