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85年1月17日總統(85)華總字第 8500014000 號令制定公布全文 12 條。
2.中華民國87年6月10日總統(87)華總(一)義字第 8700112950號令修正公布第 4 條條文。
3.中華民國91年2月6日總統(91)華總一義字第 09100023620 號令修正公布全文 12 條。
4.中華民國102年7月10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200131121號令修正公布之全文13條;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
中華民國102年9月5日行政院院臺財字第1020052865號令發布定自103年1月1日施行。
5.中華民國110年6月9日總統華總一經字第11000052761號令修正公布第12條條文。
中華民國110年7月2日行政院院臺財字第1100019756號令發布定自110年7月2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