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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銀行業保險業信託投資業證券業期貨業票券業及典當業經營非專屬本業收入範圍認定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 88 年 08 月 30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05 月 19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字第11200561170號 令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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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112年5月19日財政部台財稅字第 11200561170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4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但第 3  條第 1  項第4款第2目、第5款第2目及第 2 項,自112年5月1日施行
2.中華民國88年8月30日財政部(88)台財稅字第 881938405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4 條;並自88年7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