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85年3月20日財政部關稅總局台總局保字第 85102231號函訂定發布
2.中華民國91年6月6日財政部關稅總局(91)台總局保字第 91103667 號公告修正發布全文 8 點;並自即日起實施
3.中華民國94年1月26日財政部關稅總局台總局保字第 09410016161 號令修正發布第 2、3 點條文;並自94年1月26日起施行
4.中華民國105年1月21日財政部關務署台關業字第1041026317號令修正發布
5.中華民國110年1月6日財政部關務署台關稽字第1091032334號令修正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