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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運輸業以電子資料傳輸方式處理業務作業規定
公發布日: 民國 91 年 06 月 10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1 年 10 月 17 日
發文字號: 台關業字第1111025818號 令
法規體系: 財政部關務署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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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91年6月10日財政部關稅總局(91)台總局徵字第 91103894 號公告訂定發布全文 11 點
2.中華民國93年10月7日財政部關稅總局台總局徵字第 0931018006號令修正發布第 9  點條文;並自93年10月12日起施行
3.中華民國96年12月18日財政部關稅總局台總局徵字第 09610267941號令修正發布第 9  點條文
4.中華民國111年10月17日財政部關務署台關業字第1111025818號令修正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