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89年10月2日財政部關稅總局(89)台總局徵字第 89105922 號函訂定發布
2.中華民國90年6月29日財政部關稅總局(90)台總局徵字第 90103944 號函修正發布全文 17 點
3.中華民國91年1月14日財政部關稅總局(91)台總局徵字第 91100328 號公告修正發布第 2、3、12 點條文
4.中華民國91年2月15日財政部關稅總局(91)台總局徵字第 91101044 號公告修正發布第 1、7、15 點條文
5.中華民國95年8月14日財政部關稅總局台總局徵字第 09510172251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6 點;並自95年10月1日起施行
6.中華民國95年10月2日財政部關稅總局台總局徵字第 09510209651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6 點;並自95年10月1日起施行
7.中華民國107年1月2日財政部關務署台財關字第 1061028061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1 點
8.中華民國111年3月31日財政部關務署台關業字第1111008233號令修正第1點、第3點、第8點;並自111年4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