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八十五年五月三十一日財政部(85)台財關第 850282341 號
函核定發布
2.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四月二日財政部關稅總局(91)台總局徵字第 91102
210 號公告修正發布全文 9 點;並自即日起實施
3.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月二十一日財政部關稅總局台總局徵字第 0931018
460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9 點;並自即日起實施
4.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八月二十九日財政部關稅總局台總局徵字第 0941016
2311 號令修正發布第 4 點條文;刪除第 9 點條文;並自九十四年
八月二十九日起施行
5.中華民國101年6月22日財政部關稅總局台總局徵字第10110135761號令
修正並自即日起實施
6.中華民國102年12月4 日財政部關務署台關業字第 1021027273 號令修正
7.中華民國103年4月15 日財政部關務署台關業字第 1031007859 號令修正
8.中華民國103年12月30日財政部關務署台關業字第 1031029472 號令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