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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使用暫准通關證貨物通關作業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85 年 02 月 23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94 年 12 月 06 日
發文字號: 台總局徵字第09410222491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關務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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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八十五年二月二十三日財政部(85)台財關第 852011874  號
  函訂定發布全文 22 點
2.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月十二日財政部關稅總局台總局徵字第 093101562
  4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9  點;並自九十三年十一月一日起施行(
  原名稱:使用貨品暫准通關證作業要點)
3.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十二月六日財政部關稅總局台總局徵字第 094102224
  91  號令修正發布第 6  點條文;並自九十四年十月三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