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79年9月17日海關總稅務司署(79)總署徵字第 2954 號令訂定發布
2.中華民國81年5月14日財政部關稅總局(81)臺總局徵字第 1411 號函修正發布
3.中華民國86年9月13日財政部關稅總局臺總局保字第 86107474號函修正發布
4.中華民國91年6月3日財政部關稅總局(91)台總局保字第 91103674 號公告修正發布全文 8 點
5.中華民國94年6月24日財政部關稅總局台總局保字第 09410127141 號令修正發布第 6 點條文之附表「海關管理保稅工廠違章或漏稅扣分參考表」;並自94年6月24日起施行
6.中華民國94年7月20日財政部關稅總局台總局保字第 09410137891 號令修正發布第 3、6 點條文;並自九十四年七月二十日起施行
7.中華民國96年11月23日財政部關稅總局台總局保字第 09610222411 號令修正發布第 7 點條文;並自即日生效
8.中華民國101年9月4日財政部關稅總局台總局保字第10110193571號令修正發布
9.中華民國101年12月6日財政部關稅總局台總局保字第 10110270891 號令修正發布
10.中華民國109年1月31日財政部關務署台關稽字第10910015656號令修正發布第6點
11.中華民國111年2月7日財政部關務署台關稽字第1111003129號令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