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76年1月15日財政部臺財關第 7582397 號函
2.中華民國80年5月21日財政部臺財關第 800156981 號函修正
3.中華民國86年1月20日財政部臺財關第 850766894 號函准予備
查
3.中華民國86年8月20日財政部臺財關第 860460467 號函
中華民國86年8月27日財政部關稅總局臺總局保字第 8610697
8 號函
4.中華民國91年6月3日財政部關稅總局(91)台總局保字第 91103
667 號公告修正發布全文 18 點;並自即日起實施
5.中華民國92年10月28日財政部關稅總局台總局保字第 0920107
249 號令修正發布第 12 點條文;並自92年10月31日起施行
6.中華民國94年6月24日財政部關稅總局台總局保字第 0941012
7141 號令修正發布第 1、3 點條文;並自94年6月24日起施
行
7.中華民國96年12月5日財政部關稅總局台總局保字第 096102573
51 號令修正發布第 12 點條文;並自即日生效
8.中華民國97年5月7日財政部關稅總局台總局保字第 09710081271
號令修正發布第 12 點條文;並自即日生效
9.中華民國105年1月11日台關業字第1041024075號令修正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