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五十七年十月二日行政院(57)台財字第 7804 號令核定
2.中華民國六十一年二月三日財政部(61)台財關字第 10892 號令修正
發布
3.中華民國六十三年九月二十五日財政部(63)台財關字第 18440 號令
修正發布
4.中華民國六十六年三月七日財政部(66)台財關字第 12280 號函修正
發布
5.中華民國七十年三月二十六日財政部(70)台財關字第 13477 號函修
正發布全文 27 條
6.中華民國七十二年六月二十三日財政部(72)台財關字第 19057 號令
修正發布
7.中華民國七十三年六月二十九日財政部(73)台財關字第 19366 號令
修正發布
8.中華民國七十三年十月九日財政部(73)台財關字第 22388 號令修正
發布第 8 條條文
9.中華民國七十四年三月十九日財政部(74)台財關字第 13188 號令修
正發布第 8 條條文
10. 中華民國七十六年二月十日財政部(76)台財關字第 758931 號令修
正發布第 4、4-1、5、9、12-1 條條文暨第 6 條附表
11. 中華民國七十九年二月二十七日財政部(79)台財關字第 790036591
號令修正發布第 7 條條文
12. 中華民國七十九年十月十一日財政部(79)台財關字第 790358112
號令修正發布第 5 條條文
13. 中華民國八十年十二月六日財政部(80)台財關字第 801283071 號
令修正發布第 3、4 、5 條條文
14. 中華民國八十三年六月十四日財政部(83)台財關字第 831659378
號令修正發布第 3、4、5、6-1、6-2、7、7-1、9、10、11 條條文
15. 中華民國八十三年十一月十一日財政部(83)台財關字第 831663383
號令修正發布
16. 中華民國八十四年四月十日財政部(84)台財關字第 841722949 號
令修正發布第 3-1 條條文;並增訂第 4-2 條條文
17. 中華民國八十四年十一月二十八日財政部(84)台財關字第 8417291
45 號函修正發布第 4-2 條條文
18. 中華民國八十五年二月二十八日財政部(85)台財關字第 852012056
號令修正發布第 4 條條文及第 6 條附表
19. 中華民國八十六年一月十七日財政部(86)台財關字第 852019816
號令修正發布第 12 條條文
20. 中華民國八十七年二月七日財政部(87)台財關字第 872043306 號
令修正發布第 3、3-1、4、4-1、6、6-2、7、9、12-1 條條文及第 6
條附表
21. 中華民國八十七年五月十二日財政部(87)台財關字第 872043845
號令修正發布第 4-2 條條文
22. 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二月十二日財政部(88)台財關字第 870885571
號令修正發布第 12、13、16、26 條條文;增訂第 6-1 條條文;並
刪除第 2 條條文
23.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五月十七日財政部(89)台財關字第 0890550057
號令修正發布第 3、4-1、6、12-1、15、19、20~24、26 條條文暨
第 6 條附表
24.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五月二十四日關稅總局(89)台總政徵字第 89600
109 號函修正發布全文 27 條
25. 中華民國九十年十二月三十日財政部(90)台財關字第 0900550841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32 條
26. 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一月六日財政部台財關字第 09300634640 號令修
正發布全文 34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27. 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九月二十九日財政部台財關字第 09405505800 號
令修正發布第 5、32 條條文;增訂第 32-1、32-2 條條文;並刪除
第 15、18 條條文
28. 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十二月三十日財政部台財關字第 09400646590 號
令修正發布第 30 條條文
29. 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七月二十五日財政部台財關字第 09505503900 號
令刪除發布第 19 條條文
30. 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十月十七日財政部台財關字第 09605505130 號令
修正發布第 23 條條文
31. 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十月二十四日財政部台財關字第 09705504790 號
令修正發布第 31 條條文
32. 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五月二十七日財政部台財關字第 09805503120 號
令修正發布第 5、14、16、32 條條文
33. 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九月四日財政部台財關字第 09805900060 號令修
正發布第 5 條條文
34. 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九月三日財政部台財關字第 09905907390 號令修
正發布第 5、14 條條文
35. 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六月七日財政部台財關字第 10105516770 號令修
正發布第 4 條附表一
36. 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九月十二日台財關字第 10105527390 號令修
正發布第 4 條附表一
37. 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九月二十五日台財關字第 1041021741 號令修
正發布部分條文及第7條附表2
38. 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五月三十一日財政部台財關字第 10810111213 號
令修正發布第 6、9、11、16、32、34 條條文;並刪除第 20、21、22
、23、24、25、26、27、28 條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