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五十九年一月十三日財政部(59)台財關發字第 10230 號令
訂定發布
2.中華民國六十三年九月七日財政部(63)台財關字第 18518 號函修正
發布第 2、3 條條文
3.中華民國六十九年四月三十日財政部(69)台財關字第 14982 號令修
正發布第 1、11 條條文
4.中華民國九十年十二月三十日財政部(90)台財關字第 0900550886 號
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11 條(原名稱:救濟物資進口免稅規則)
5.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二月一日財政部台財關字第 09305506070 號令修
正發布第 1 條條文
6.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月四日財政部台財關字第 09900317190 號令修正
發布第 2、3 條條文及第 4 條條文之附件五
7.中華民國一○六年八月二十三日財政部台財關字第 1061017602 號令修正
發布第 2、3-8 條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