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六十四年十二月二十二日財政部(64)台財關字第 23164 號
令訂定發布
2.中華民國六十五年九月十四日財政部(65)台財關字第 20102 號令修
正發布第 18、29 條條文
3.中華民國六十八年一月二十六日財政部(68)台財關字第 10908 號令
修正發布
4.中華民國六十九年十二月四日財政部(69)台財關字第 24692 號令修
正發布第 3、19、25、55、65~67 條條文
5.中華民國七十一年十一月二十七日財政部(71)台財關字第 25826 號
令修正發布第 9、19、29~32、34、35、51、65 條條文
6.中華民國七十三年五月八日財政部(73)台財關字第 16318 號令修正
發布
7.中華民國七十五年三月四日財政部(75)台財關字第 7532306 號令修
正發布
8.中華民國七十八年七月四日財政部(78)台財關字第 780194626 號令
修正發布第 8、9、19、23、24、54、65 條條文
9.中華民國七十九年十二月二十六日財政部(79)台財關字第 791236393
號令修正發布第 8 條條文
10. 中華民國八十一年九月二十五日財政部(81)台財關字第 811721018
號令修正發布
11. 中華民國八十五年七月六日財政部(85)台財關字第 850344388 號
令修正發布第 9、12、15、42、46 條條文
12. 中華民國八十六年五月二十六日財政部(86)台財關字第 860265478
號令修正發布第 49、50 條條文
13. 中華民國九十年十二月三十日財政部(90)台財關字第 0900550972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36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原名稱:進出口
貨物查驗及取樣準則)
14.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七月十二日財政部台財關字第 09305503600 號令
修正發布第 1、22、33 條條文
15. 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二月九日財政部台財關字第 09605500620 號令修
正發布第 9 條條文;增訂第 4-1、5-1 條條文;並刪除第 11 條條
文
16. 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六月十二日財政部台財關字第 09800238450 號令
修正發布全文 36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17. 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二月十六日財政部台財關字第 09900511580 號
令修正發布第 4、5、8、11、13、16、24、26、29 條條文;增訂第
5-1、26-1、33-1 條條文
18. 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四月二十三日財政部台財關字第 1031008752 號
令修正發布第 23 條條文
19. 中華民國 107 年 8 月 21 日財政部台財關字第 1071018512 號
令修正發布部分條文
20. 中華民國 108 年 6 月 4 日財政部台財關字第 10810113687 號令
修正發布第 31、33-1、33-2 條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