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59年11月11日財政部(59)台財關字第18315號令訂定發布
2.中華民國69年6月10日財政部(69)台財關字第16832號令修正發布第 3、9、12 條條文
3.中華民國90年12月30日財政部(90)台財關字第0900550846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12 條(原名稱:在華外交機構與人員進口用品免稅規則)
4.中華民國93年12月24日財政部台財關字第09305506500號令修正發布第 1、2、5、7、8 條條文
5.中華民國111年10月31日財政部台財關字第11110179213號令修正發布第7條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