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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債權股份出資額骨董藝術品等審查及抵繳注意事項
公發布日: 民國 86 年 07 月 17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8 年 10 月 22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字第10804575980號 令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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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八十六年七月十七日財政部(86)台財稅第 861068171  號函
  訂頒
2.中華民國八十六年九月四日財政部(86)台財稅第 860533618  號函修
  正發布
3.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三月三十日財政部台財稅字第 09604516480  號令修
  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6  點;並自即日生效(原名稱:債權、未上市或上
  櫃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有限公司出資額、骨董、藝術品等審查及受理抵
  繳注意事項)
4.中華民國104年12月1日台財稅字第10404623720號函修正發布
5.中華民國108年10月22日台財稅字第10804575980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6點;並自即日生效(原名稱:債權、未上市或未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
  之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出資額、骨董、藝術品等審查及抵繳注意
  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