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八十六年七月十七日財政部(86)台財稅第 861068171 號函
訂頒
2.中華民國八十六年九月四日財政部(86)台財稅第 860533618 號函修
正發布
3.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三月三十日財政部台財稅字第 09604516480 號令修
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6 點;並自即日生效(原名稱:債權、未上市或上
櫃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有限公司出資額、骨董、藝術品等審查及受理抵
繳注意事項)
4.中華民國104年12月1日台財稅字第10404623720號函修正發布
5.中華民國108年10月22日台財稅字第10804575980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6點;並自即日生效(原名稱:債權、未上市或未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
之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出資額、骨董、藝術品等審查及抵繳注意
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