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七十一年十二月一日財政部(71)台財稅字第 38665 號令訂
定發布全文 8 條
2.中華民國七十四年二月十二日財政部(74)台財稅字第 11842 號令修
正發布
3.中華民國八十年四月十六日財政部(80)台財稅字第 800090857 號令
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原名稱:儲蓄投資特別扣除登記證實施辦法)
4.中華民國八十三年十月八日財政部(83)台財稅字第 831612789 號令
修正發布第 2、3 條條文
5.中華民國八十七年十一月十八日財政部(87)台財稅字第 871971110
號令修正發布第 1、5 條條文及名稱(原名稱:儲蓄投資免扣證實施辦
法)
6.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三月十三日財政部台財稅字第 09704517510 號令修
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7 點;並自即日生效(原名稱:儲蓄免扣證實施辦
法)
6.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三月十三日財政部台財稅字第 09704517510 號令修
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7 點;並自即日生效(原名稱:儲蓄免扣證實施辦
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