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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營利事業委託會計師查核簽證申報所得稅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 62 年 03 月 31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94 年 12 月 30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字第09404585690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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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六十二年三月三十一日財政部(62)台財稅字第 32334  號令
  訂定發布
2.中華民國六十二年五月十八日財政部(62)台財稅字第 33691  號令修
  正發布
3.中華民國七十二年七月一日財政部(72)台財稅字第 34561  號令修正
  發布全文 5  條
4.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八月三十日財政部台財稅字第 0910454833 號令修正
  發布名稱及全文 5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原名稱:營利事業委託稅務
  代理人查核簽證申報辦法)
5.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十二月三十日財政部台財稅字第 09404585690  號令
  修正發布全文 23 條;本辦法除另定施行日期者外,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