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78年2月22日財政部(78)台財庫字第 781103365號函訂定
2.中華民國86年12月10日財政部(86)台財庫字第 861867242 號函修正;並自87年1月1日生效
3.中華民國87年12月7日財政部(87)台財庫字第 871909709 號函修正
4.中華民國92年9月3日財政部台財庫字第 0920351552 號函修正全文4點
5.中華民國96年1月9日財政部台財庫第 09500615280 號函修正第1點條文;並自96年2月1日起生效
6.中華民國97年6月12日財政部台財庫第09703509760號函修正名稱及第 1、2 點;並97年9月1日生效(原名稱:中央政府機關學校薪津(含獎金)發放日及適逢假日處理原則)
7.中華民國104年6月12日財政部台財庫第1040368867號函修正第4點,自104年6月15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