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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築改良物標售作業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90 年 04 月 19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3 年 03 月 22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產署管字第11340002720號 令
法規體系: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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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中華民國113年3月22日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台財產署管字第11340002720號令修正第5點、第18點規定,並自113年4月1日生效
6.中華民國111年9月30日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台財產署管字第11100312150號令修正部分規定,並自111年10月24日生效
5.中華民國109年11月16日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台財產署管字第10940010880號令修正部分規定,並自109年11月27日生效
4.中華民國106年12月7日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台財產署管字第10640009590號令修正第21點規定,並自107年1月1日生效
3.中華民國102年10月16日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台財產署管字第10240024100號令修正
2.中華民國94年5月17日財政部國有財產局臺財產局管字第0940014683號函修正
1.中華民國90年4月19日財政部國有財產局臺財產局管字第0900002284號函訂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