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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地方建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 89 年 02 月 11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3 年 06 月 11 日
發文字號: 院授主基綜字第1030200544A號 令
法規體系: 財政部國庫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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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二月十一日行政院(89)台孝授四字第 02687  號令
  訂定發布全文 19 條;並自發布日起施行
2.中華民國九十年一月十一日行政院(90)台考授四字第 00381  號令修
  正發布第 5  條條文
3.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八月二十三日行政院院授主孝四字第 0930005347B
  號令修正發布第 5、11、12  條條文;並刪除第 2  條條文
4.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十月三十日行政院院授主孝四字第 0950006315A  號
  令修正發布第 5、6、8、9、12、19 條條文;刪除第 11 條條文;施行
  日期除第 5  條第 2  款規定自九十六年一月一日施行外,自發布日施
  行
5.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十月二十一日行政院院授主孝四字第 0980006195A  
  號令修正發布第 1、5、9  條條文;並自發布日施行
6.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行政院院授主孝四字第 0990007869A號令修正發布第 
  5、6、13、17 條條文
7.中華民國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一月九日院授主基綜字第1020200015A號令修正發布第5、
  6、10條條文
8.中華民國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六月十一日院授主基綜字第1030200544A號令修正發布第5、
  6條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