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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取得中華民國居留證車主之車輛供身心障礙者使用且符合相關規定者免徵使用牌照稅
公發布日: 民國 115 年 09 月 24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字第11504589661號 令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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