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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公告新增依國際金融業務條例第22條之16規定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之所得額,應計入營利事業之基本所得額
公發布日: 民國 104 年 04 月 07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字第10404543010號公告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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