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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核釋營業人短、漏開統一發票於法定申報期限前經查獲之處罰原則
公發布日: 民國 113 年 03 月 21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字第11304503520號 令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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