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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營業人銷售食材供學校烹調成餐點,符合一定要件者,每月查定銷售額得不受使用統一發票標準限制
公發布日: 民國 112 年 04 月 24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字第11200506220號 令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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