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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接受治療、隔離、檢疫者,展延111年5月稅捐申報繳納期限
公發布日: 民國 111 年 04 月 26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字第11104572530號 令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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