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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核釋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及營業代理人之外國營利事業,如有非屬扣繳範圍之所得,未依所得稅法第73條第1項後段規定申報納稅,後續處理規定
公發布日: 民國 108 年 04 月 26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字第10804524120號 令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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