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條文檢索

法規名稱: 經主管機關逕行認定之公益出租人,由稽徵機關逕於認定有效期間內,按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公發布日: 民國 107 年 01 月 29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字第10704517340號 令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法規功能按鈕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