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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同一地號房地分次贈與成年子女嗣就該房地所餘持分出售予該子女適用本法第34條第5項規定釋疑
公發布日: 民國 104 年 12 月 22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字第10400162040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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