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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土地在合併前不屬房屋坐落基地亦未合併申請建築載入使用執照可否併同適用自宅用地稅率釋疑
公發布日: 民國 103 年 01 月 24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字第10200222290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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