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條文檢索

法規名稱: 小規模營業人經營登記項目以外其他業務,未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前,免依稅捐稽徵法第44條規定處罰
公發布日: 民國 105 年 05 月 17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字第10404698510號 令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法規功能按鈕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