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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生存配偶行使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自被繼承人財產中取得之部分非屬課徵標的物
公發布日: 民國 102 年 11 月 14 日
發文字號: 臺稅財產字第10204045590號函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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