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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臺灣本島通關之進出口海運快遞貨物於金門馬祖澎湖轉運作業規定
公發布日: 民國 104 年 10 月 27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1 年 06 月 06 日
發文字號: 台關業字第1111005851號 令
法規體系: 財政部關務署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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