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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稅捐稽徵機關函請有關機關為禁止處分登記時,應同時以書面通知納稅義務人
公發布日: 民國 104 年 03 月 25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字第10304044180號 令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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