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條文檢索

法規名稱: 資產管理公司購入不良債權向法院聲明承受無人應買之抵押物計徵營業稅規定
公發布日: 民國 103 年 07 月 04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字第10304555040號 令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法規功能按鈕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