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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財政部各地區國稅局受理包作業營業人因買受人事由無法收回價款申請退還營業稅或留抵應納營業稅作業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102 年 08 月 22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字第10200569930號 令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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