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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新創技術作價抵減其認股股款,轉讓新創技術之財產交易所得其成本費用認定規定
公發布日: 民國 102 年 06 月 11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字第10204568550號 令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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