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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特定營業人因辦理現場小額退稅事務代墊稅款,其溢付稅額可核實退還
公發布日: 民國 102 年 05 月 22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字第10200022530號 令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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