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條文檢索

法規名稱: 虛報進口貨物進儲保稅倉庫數量者毋須補徵營業稅並處罰
公發布日: 民國 95 年 05 月 23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字第09504520350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關務署
法規功能按鈕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