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條文檢索

法規名稱: 保稅工廠於進口未開放准許輸入之大陸貨物時雖取具貿易局許可如不實申報產地涉逃避管制者應依相關規定論處
公發布日: 民國 95 年 11 月 14 日
發文字號: 台財關字第09500542350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關務署
法規功能按鈕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