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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依企業併購法以原持有之公司股票轉換取得他公司股票其交易所得無須計入個人基本所得額
公發布日: 民國 98 年 01 月 21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字第09700561410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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