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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農地變更為行水區河川區管制區未依法徵收前仍作農用且未違法於繼承時得申請免稅
公發布日: 民國 90 年 10 月 18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0900456823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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