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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贈與單筆農地予2人共有受贈人於列管期間未繼續作農業生產得就其持分農地追繳贈與稅
公發布日: 民國 92 年 12 月 11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字第0920457556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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