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條文檢索

法規名稱: 營業人取得海關退還之營業稅額應於退稅當期申報扣減進項稅額
公發布日: 民國 92 年 01 月 10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字第0910456851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法規功能按鈕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