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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准以遺產中公設地抵繳生前未納贈與稅者以該項贈與財產經併入遺產總額課稅者為限
公發布日: 民國 92 年 03 月 05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字第0920451521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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