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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死亡前2年內贈與財產併入遺產課稅其已納稅捐及利息得自應納稅額內扣抵之金額上限
公發布日: 民國 93 年 07 月 08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字第09300330070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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