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條文檢索

法規名稱: 提供擔保後不得於行政救濟中更換其他土地為擔保品
公發布日: 民國 74 年 07 月 24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19354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法規功能按鈕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