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條文檢索

法規名稱: 從事多角貿易者可按收付差額列為佣金收入適用零稅率
公發布日: 民國 84 年 10 月 19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841651421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法規功能按鈕區